5月2日,据财政部网站消息,卫计委、财政部等七部门近日下发对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通知要求,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通知要求,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各省(区、市)及兵团要设定2017年度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国家将对各省(区、市)及兵团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
通知明确,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7月31日前,所有地市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9月30日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通知要求,拓展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到2017年底,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总收入增幅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